华北电力大学因公短期出国人员须知

发布日期:2013-12-26

¹  因公短期出国人员是指因公赴国外考察访问、学术交流、研修进修、技术培训、洽谈业务、短期工作以及参加文娱演出、体育比赛和借调担任翻译等,在国外逗留时间不超过90天的人员。

 

¹  申请时间

为保证及时获得签证,出国人员需至少提前二个月(美国,巴西,印度需至少三个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凡出访多个国家或在寒暑假期间申办,均应酌情提前申请。

 

¹  申办程序:

 

1、 申报任务批件

 

所需材料:(相关电子表格在国际合作处网站下载)

(1) 北京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备案表纸质版由总支书记签字(在表中负责人签字处)并加盖公章送至主楼D451室,电子版请发到zuzhibu@ncepu.edu.cn邮箱(电子版很重要,请务必发送),并请于7个工作日后到组织部领回,咨询电话61772302。

 

(2)华北电力大学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3)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任务情况表

   

   请认真填写任务情况表中各项信息,日程安排可同以下第(5)项

 

(4)《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出国经费:凡由对方支付出国经费的,须在邀请信中写明支付项目和金额;凡由国内单位资助出国经费的,须有资助单位开具证明;凡用科研经费支付出国经费的,须经科研处和财务处领导批准。

 

(5)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日程安排

 

日程安排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中英文各一份,在外时间指从出发到返回,包含往返所需时间。

 

(6)国外邀请信原件、复印件2份及翻译件。

 

是否需要邀请信原件,请参看http://www.51chuguo.cn/网站→签证信息→因公签证信息→前往国家

 

(7)身份证复印件2份

 

(8)2寸白底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姓名的汉语拼音及出生日期请注意不要用签字笔)。要求正面、免冠、露双耳、光面,不戴装饰品,人像模糊、旧照翻拍、数码照片均不得使用,戴眼镜的需注意镜片不要有反光。)

 赴美国的申请人须提供美国使馆要求的照片尺寸51mm×51mm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2、 申办护照签证;

 

所需材料:

 

出国任务批件下达后,国际合作处为出国申请人办理因公普通护照以及签证;如申请人已有仍在有效期内因公普通护照,国际合作处直接办理签证。

 

(1) 任务批件(国际合作处领取)

(2) 个人情况表

(3) 派遣函

(4) 机票、旅馆订单

(5) 外方邀请函原件 (个别国家邀请信复印件也可)

 

5、 出国换汇;

    

    申请人拿到签证后,持任务批件原件及签证复印件,按照国家出国用汇标准由财务处统一办理换汇。

 

6、 回国

 

1、提交出国总结报告(需回国15个工作日内交至国际合作处);

2、向国际合作处交还本人因公护照(归国7个工作日内);

3、回国公示结束后,准备好报销材料前往财务处报销,结清出国财务。

 

¹ 对于持有绿卡者,仍需按正常审批程序申报任务批件

 

¹ 其他事项

 

1、禁止因公出国持因私护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申请人必须是人事关系在我校者;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不宜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个别人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应详细写明理由,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派遣出国;

 

4、出国执行公务不得擅自绕道、增访或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也不得擅自经停香港和申根协议国家(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卢森堡等国),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事先按照规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