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材料信息更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

  根据京外办函【2018】125号文件,自2018年6月1日起申请因公护照、通行证须提供申请人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复印件上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同时,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或更正的情况,须将户口本本人页和本人变更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并提交,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