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外专局2010年度聘请外籍教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08

各院系: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报送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我校开始申请2010年度国家外专局聘请外籍教师资助项目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聘请计划要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为我所用”的原则,各院系需合理地制定聘请计划。
二、聘请计划要紧密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高校重点学科,引进国际一流的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物,培养我国高水平自主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
三、聘请计划要突出重点,减少普通常规项目,增加重点专业项目和特色项目。专家聘请工作务必要将落到实处,突出成效。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附表一),并将计划制定原则及依据在申报文中详细说明(可另附页)。
2、凡涉及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项目,高校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以及符合各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发展方向的项目等,列为重点项目,填写“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附表二),包括“111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海外名师计划”、“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师资外语培训项目”等。
3、国家外专局将根据各校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度。专家评审后未列入重点项目的,自动成为国家外专局普通项目。

请各院系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9月20日前报送到国际合作处,我处将统一上报国家外专局。


附表一:2010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
附表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
                                国际合作处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