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项目申请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芊芊    发布日期:2020-09-03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通知》相关精神(详情请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85),学校决定组织推荐优秀本科生参加2021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4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课题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200211日以前出生),2020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18级)。

(五)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5 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达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或笔试达到其语言要求,可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须注明考试方式、主考人。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学科限制。课题详见: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研究课题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于910日前将《华北电力大学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本科阶段中文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提交至lqq@ncepu.edu.cn

(二)910日前,国际合作处接收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拟推荐人员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2092313时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

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

(四)拟推荐人员应于9月14-23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网上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华北电力大学。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按照向Mitacs申请的第一志愿填写。

(五)拟推荐人员于2020年9月23日下午17点前将如下材料纸质版北京校区提交至主楼D835,保定校区提交至二校区教十一C305。包括:

A、《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B、《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上一项申请表后自动生成,请按表格要求,用word自行撰写后发至lqq@ncepu.edu.cn。此项无需交纸质材料。)

C、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D、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教务处开具)

E、外语水平证明

请各位被推荐人选严格把握时间截点,按时网报,逾期不得补报。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Mitacs,由Mitacs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1年暑期派出,实习中途不得提前回国或延期。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处理好派出时间与修读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冲突的问题,提前做好课程修读计划及相关考试安排。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六、报名咨询

1. 北京校部:

联系人:李芊芊

电话:010-61772049

邮箱:lqq@ncepu.edu.cn

2. 保定校区:

联系人:张大超

电话:0312-7522207

邮箱:zdc@ncepu.edu.cn

3. 加方Mitacs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

4. 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杨晓天

电话:010-66093557

邮箱:ca@csc.edu.cn

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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