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3年高层次人才赴俄乌白留学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30


为加强对俄乌等国家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高层次人才赴俄乌白留学支持计划,聚焦基础学科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选派具有突出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特色

1. 该计划实施“双导师制”,即国内高校依托国内外校 际合作渠道,在申请前为申请人确定国内外双导师,并由两位导师共同制定学习计划,跟踪指导在外留学期间的学习全过程。

2.选派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专业为对方优势理工专业。

3.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提供奖学金,对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可支付学费。

4.学习/工作语言可使用英语。

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 选派专业

仅限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按照高级研究学者类别提供。对于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工作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学习计划(国内导师可由推荐高校指定,为申请人在外留学期间提供学业指导和帮助);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 构;国内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学习计划;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内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7.外语条件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 语合格条件》(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博士学位人员可支持1年语言预科学习(如申请预科资助,邀请信内须单独注明安排1年预科资助)。

(2)该项目亦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如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俄语未达标人员派出前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通常安排在暑期进行)且通过结业考试;英语未达标人员需在派出前上传英语合格证明。

、评审、录取办法

经学校选拔通过后,统一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3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 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外语未达标的录取人员如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未能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将不予派出。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4.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报名材料:

1. 电子版院系推荐信(可用邮件或微信截图);

2. 电子版中文成绩单;

3. 项目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见附件)

九、申请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咨询方式

北京校部

联系人:李芊芊

电话:010-61772049

邮箱:lqq@ncepu.edu.cn

保定校区

联系人:赵乔

电话:0312-7522348

邮箱:zhaoqiao@ncepu.edu.cn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项目+学院班级,北京校部提交至lqq@ncepu.edu.cn,保定校区提交至zhaoqiao@ncepu.edu.cn。

注:请拟报名且没有护照的同学尽快办理个人护照。更多项目信息,请浏览华北电力大学国际合作处网站—致远留学计划。

国际合作处

2022年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