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各相关学院、相关同学:

为大力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提升本科国际化人才培养水平,积极鼓励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 学校将对本科生出国境交流进行经费资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资助对象为华北电力大学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2、资助的范围是在校优秀本科生赴华北电力大学境外合作伙伴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学习、国际组织实习等项目。

3、申请条件

1)具有华北电力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已获得境外交流院校或机构录取,派出时在校且处于专业学制内。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平均绩点 3.0 以上(以成绩单显示为准),或专业排名前35%,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学习能力,有明确的学习计划与交流目标。

4、不受理以下情况申请:

1)港澳台侨学生申请的项目地点在该生生源所在地。

2)学生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其他资助,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各国(地区)文化与教育部门、北京市教委等部门、社会机构或学校各单位的资助。

3)受到学校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4)尚存欠缴学费。

5.资助额度:

1)赴国(境)外交流期限为一学年的资助标准,资助为人民币10000/人。

2)赴国(境)外交流期限为一学期的资助标准,资助为人民币 5000/人。

3)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资助标准一学期为人民币5000/人;一学年为人民币10000/


二、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交流学习计划书(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签字);

4)在校成绩单;

5)境外交流单位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含费用信息、具体交流日期、交流的形式及内容);

6) 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及其他材料(可选)。

2.申报者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与530日前北京校区提交至主楼D835李芊芊老师处,保定校区提交至保定国际合作处,材料扫描电子版请发送至lqq@ncepu.edu.cn


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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