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院系推荐、学校评审等选拔流程,现拟推荐刘洋等64名师生参加项目,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参加该项目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合作处李芊芊联系。
电话:010-61772049
邮箱:lqq@ncep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26年4月3日
附件: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