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通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获得国际组织录取等系列流程,我校最终确定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史鸿翔赴国际能源宪章参加实习项目。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参加该项目的同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疑义,请与国际合作处李芊芊联系。电话:61772049,电子信箱lqq@ncep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