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请和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6

各相关院系师生: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为“创新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加大对“双一流”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设立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4〕21号),现对2024年创新项目第二批人员申请和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申请

目前,我校已获批且正在执行中的创新项目共6(项目介绍见附件1)。申请人应符合《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规定的人选基本条件,并确保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符合所申请项目立项信息中的“选派专业大类”。申请人计划出国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

请有意申请2024年创新项目(第二批)的师生提前准备申请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2),于2024年8月25日24:00前通过以下报名链接提交报名信息,并做好参加项目选拔准备。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2NrTUJBbnpvdkt2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



特别说明:本批次人员申报可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意愿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际合作处2024年7月8日发)开展人员选拔、推荐,不受各项目本年度剩余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限制

请申请师生在提交报名信息时,按照要求注明是否提交过意愿征集信息,是否超出已获批选派类别年度规模、是否为未获批选派类别。未准确注明的,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人员选拔

各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根据项目立项情况、人员申请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和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项目负责人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后,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处。

如有超出已获批选派类别年度规模、或未在获批选派类别内的申请人,须在推荐人员名单中注明并对其排序。


三、时间安排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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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或未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和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未成功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随时修改、补充、删除报名信息,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5日24:00)最终确认提交的信息为准。

2.申请人在2024年9月1日前原则上应已获得外方提供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已满足外语条件要求。如暂未获得上述材料或满足要求,可先提交报名信息。

3.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报名人员认真开展评审和选拔,择优推荐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获得外方提供的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已满足外语条件要求的申请人。


联系人:

北京校区:彭老师 电话:010-61772181

邮箱:pf@ncepu.edu.cn

保定校区:赵老师 电话:0312-7522348

邮箱:zhaoqiao@ncep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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