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学生交流学习学分认定表

发布日期:2021-03-17

华北电力大学

学生交流学习学分认定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交流学校

交流国家(地区)

交流期限

20 年  月——20  年 

联系电话

必修课、实践课认定

外校所修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对应本校课程名称

课程

性质

申请

学分

专选课、公共选修课认定

序号

外校所修课程名称

学分

成绩

1

2

3

4

院系认定意见:

      

签字: 日期:

教务处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注:1、返校后,学生进行课程认定时须携带本表、学习计划表和交流学习原始成绩单。

2、本表一式二份,返校后两周内到所在院系申请学分认定,并报教务处审批。院系、教务处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