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材料清单(北京校部)

发布日期:2017-05-15

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平台→国际合作处→闫悦

纸质版送至: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楼D835,电话61772303

申请时间:为保证及时获得签证,出国(境)人员需至少提前二个月(美国,巴西,印度需至少三个月)向国际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凡出访多个国家或在寒暑假期间申办,均应酌情提前申请。


因公出国(境)材料清单


1.北京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请按要求填写备案表,须院系、部门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领导干部须组织部领导签字盖章/教师须党委教师工作部领导签字盖章


2.根据不同身份填写《教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表》/《行政副处级领导干部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院系(研究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正处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转单请按模板填写,由各部门签字后交于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3.《教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情况表》


4.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请按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计算后按模板填写,并标明项目号,财务处签字盖章后交由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5.《教职工因公出国(赴港澳)日程安排》中英文各一份

1)团长需在中文日程右下方签名;

(2)需注清活动日程:

a、短期出访任务需详细至每日上/下午,包含出发日期及抵达国内日期都计入出访天数;每部分内容须有详细的活动主题。

b、中长期学术交流和访学等出国任务,可另附学习材料,包括学习交流的主要内容,拟取得的预期成果等。

(3)中英文保持一致;

(4)日程里不能出现考察、参观和访问。


6.出访须知(团长签名)


7.《外方邀请函》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1) 邀请时间明确;(2)邀请函必须由出访国本地发出,且清晰标明发出地址;(3)邀请函必须有邀请单位签字;(4)赴日本需出示日文邀请函(身元保证书、招聘理由书、停留日程表)(大使馆要求)

(5) 参加国际会议邀请函中需体现论文题目被确认通知,或相关的邮件截图及翻译件,如若没有请提交情况说明。


8.团组身份证复印件2份,单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人1份


9.照片4张(背面签名、姓名汉语拼音、出生年月日)(由于各个国家照片要求不同,根据前往国家要求而定)


10.出访必要性说明


11.其他各国别签证材料(由于各个国家要求不同,根据前往国家要求而定)

(登录http://www.51chuguo.cn/网站→签证信息→因公签证信息→前往国家)


12. 《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有极特殊理由不能乘坐国内航空公司飞机的要做详细书面说明,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签字、盖章,赴详细凭证在出访前交由国际合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审批。


以上纸质材料请提交到主楼D835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包请发送至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闫悦老师邮箱:yanyue@ncepu.edu.cn

办公室电话:010-6177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