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经费预算申请应于项目执行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按计划如期执行项目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注意事项请您仔细查阅附件。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平台类)(111基地) 联系电话:61772307 侯老师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个人类)及其他项目 联系电话:61772181 彭老师
附件1:外专经费预算申请办理说明
附件2:专家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说明模板
附件3:工作协议(合同)模板